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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 書 規 則
一、借書請帶本人學生證辦理。
二、本館二樓之圖書、雜誌及視聽資料不供學生及社區人士外借,僅可在館使用,三樓之圖書 皆可外借。
三、借書時請帶本人學生證至二樓服務台辦理借書登記,未登記即攜出圖書館者因違反規定視 情節處分。
四、學生及社區人士可借書總數五冊,期限14天;教職員工及退休人員可借總數10冊,期限28天。
  學生逾期未還書,將受停借之處分,每一本書逾期一天停借一天依此類推。
  社區人士逾期未還書除停借外,每一本書逾期一天再罰款1元,罰款金額依此類推。
  教職員工及退休人員逾期未還則暫停借書。
五、借出之單本圖書如有勿污損或遺失,應自行購買同款新書賠償。
六、借書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第一節至第六節下課及第八節下課,寒暑假除配合輔導課時間外為8時至12時。
七、還書時間為任何開館時間內皆可還書。
八、期中、期末考前三天(不含假日)及考試當日暫停借書及使用綱路區
九、學生經催書三次未還,罰以午休時間愛館服務7天,7天後仍未還書則以賠書方式處理。